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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 2023-03划重点!政府工作报告提了这些税费内容3月5日,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,提到的部分税费内容摘录如下↓ 新华社记者翟健岚摄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原文: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,加大纾困支持力度。受疫情等因素冲击,不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遇到特殊困难。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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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 2023-032分钟了解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课程体系1.0版2月21日,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,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办公室在当天正式推出联盟课程体系1.0版,这套课程体系包括啥内容?今天就带您了解一下。 (文章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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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 2023-0330秒了解:《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》的变化有哪些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有关税收政策,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,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),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。具体变化有哪些?我们将陆续为您解读。今天发布第五期“30秒了解:《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》的变化有哪些”。 (文章来源:国家税务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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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2023-033月1日起,这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,自2023年3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、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、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。一起了解相关政策要点↓↓ (文章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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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 2023-02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的变化有哪些?视频版讲解来了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有关税收政策,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,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),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。具体变化有哪些?我们将陆续为您解读。今天发布第四期“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(A107012)的变化”。 (文章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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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2023-021分钟了解:《免税、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的变化有哪些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有关税收政策,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,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),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。具体变化有哪些?我们将陆续为您解读。今天发布第三期“《免税、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的变化”。 (文章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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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2023-0240秒速览:《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》的变化为贯彻落 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有关 税收政策,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,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),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。具体变化有哪些?我们将陆续为您解读。今天发布第二期“《企业 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》(A105100)的变化”。 (文章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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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2023-0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 ,热点问答请查收→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,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?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零也需要申报吗 ‧‧‧‧‧‧一组热点问答请查收。 1.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?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》,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,减除不征税收入、免税收入、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,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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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2023-02划重点!《资产折旧、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》有这些变化为贯彻 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有关税收政策,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,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),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。具体变化有哪些?我们将陆续为您解读。今天发布第一期“《资产 折旧、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》(A105080)的变化”。 (文章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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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2023-02加计抵减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?如何选择适用加计抵减政策?问:我是一家服务 公司,请问最近出台的加计抵 减政策中,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,是指提供邮政服务、电信服务、现代服务、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%的纳税人。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,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 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%的纳税人。请问这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?我应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? 答: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定义一致。《财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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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2023-0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,月 销售额不到10万元,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?问:我是经营摩托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,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,请问还能像2022年一样 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? 答: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》(2023年第1号)第一条规定,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 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,可以按上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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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2023-02问:我是一家餐饮公司,此前一直享受生活性服务业15%加计抵减政策,2022年底还有加计抵减余额10万元未抵减完,最近出台了 新的加计抵减政策,请问去 年没抵减完毕的余额还能在今年继续抵减吗?问:我是一家餐饮公司,此前一直享受生活性服务业15%加计抵减政策,2022年底还有加计抵减余额 10万元未抵减完,最近出台了新的加计抵减政策,请问去年没抵减完毕的余额还能在今年继续抵减吗? 答: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 的 公告》(2023年第1号)规定,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,按照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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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2023-02动漫 | 2023年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首批17条举措看亮点为深入学习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,日前,国家税务总局印发《关于开展2023年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的意见》,以“办好惠民事・服务现代化”为主题,连续第10年开展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,分批推出系列接续措施,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。我们将通过系列动漫为 大家介绍 相关内容。今天学习:首批17条举措看亮点。 政策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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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2023-02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理问答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,我们将迎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。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,避免汇算初期扎堆办理给纳税人造成不便, 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了预约办税服务,有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汇算需求的纳税人,可通过手机个税APP提前预约。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,随时可以办理。 一、2022年度汇算的时间范围是什么?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预约? 答:2022年度汇算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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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2023-02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“三步走”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功能于2月16日上线运行,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,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 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。3月21日以后,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。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预约办税仅需 “三步走”即可轻松搞定: 第一步,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 所得税APP后,可通过“首页――2022综合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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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2023-02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?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?(文章来源:中国税务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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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2023-02小规模纳税人一季 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,应如何填写申报表?问: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,请问 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? 答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增 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》(2023年第1号)第七条规定,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 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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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2023-02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3%的专票尚未申报纳税,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发票?问:我是个体工商户,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。2023年1月5日,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提供给下游客户用于抵扣进项税额,尚未申报纳税。请问对于这 笔销售收入,如果我要享受减按1%征收增值税政策,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%的专用发票? 答 :《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》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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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2023-02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》(第八批)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 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》(第八批)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,更好服务市场主体,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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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2023-02小规模纳税人1月发生适用3%征收率的销售额15万元,应如何办理纳税申报?问:我公 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,2023年1月发生适用3%征收率的销售额15万元,全部在1月4日开具发票,其中10万元开具免税发票,5万元开具3%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,按规定可以适用3%减按1%征收率政 策,请问应当如何办理1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? 答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 事项的公告》(2023年第1号